关于市场上流通的不正当使用本公司标志的电动摩托车

      首先,由衷感谢各位平日对富士通产品的惠顾。

本公司深信建立、维持富士通在华与消费者之间的信赖关系尤为重要。

日前,本公司发现广东省深圳市电动车制造业者不正当使用本公司的商号(富士通)、标志(富士通、富士通)、制造电动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用电池,在中国境内进行广泛的销售。

对此,本公司为信守中国客户的信赖,对制造业者采取了严厉的法律措施,已经责令其停止使用本公司的商号及标志。但,该制造业者生产制造的电动摩托车等今后仍有可能在市场上流通。在此,本公司恳请各位消费者注意,不要将此误认为本公司制造的产品。

今后,本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维持源自中国客户的信赖,联合行政、司法当局等相关部门对仿冒制造者进行处理。

希望各位今后继续关注、使用富士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