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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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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Fujitsu Display Manager,下文表述为“本软件”)是一款能让您轻松切换计算机屏幕显示设置的实用程序。
使用本软件,您可以将一些屏幕显示组合保存为您的收藏夹设置,并在需要时恢复所保存的设置。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非常有利于下列情形: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的使用方法 |
启动“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 |
启动“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的方法有三种:
按下列步骤将“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图标 放置于任务栏中。
使用任务栏上的图标 |
双击任务栏上的“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图标 ,或右键单击该图标并选择 [切换显示],您就可查看本软件的主窗口。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的使用方法 |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启动后,弹出一个主窗口。 使用箭头键选择收藏夹设置或喜欢使用的功能,然后按 [Enter]。
序号 |
选择 |
说明 |
(1) |
[收藏夹设置] |
查看您的收藏夹设置列表并选择其一。 |
(2) |
[设置] |
查看 [设置对话框] 并按需设置。 |
(3) |
[将当前屏幕显示设置添加到收藏夹] |
将当前屏幕显示设置添加到 [收藏夹设置] 列表中。 一经选定,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让您输入新收藏夹设置的标题。 单击“注册”,输入收藏夹项目的标题,然后单击 [确定]。 注︰ “收藏夹设置”最多为 16 项。 |
(4) |
选择 [关闭]。 |
关闭主窗口。 |
序号 |
选择 |
说明 |
(1) |
收藏夹列表 |
选择 [收藏夹列表],查看当前注册为“收藏夹设置”的所有设置的列表。 主窗口按“收藏夹”列表中的相同顺序显示已注册项目。 |
(2) |
新建 |
选择 [新建] 创建一项新设置并添加至“收藏夹”。 要新建一项设置,必须先将您想要使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连接,然后再单击 [新建]。 注:
· 本软件不支持同时连接三个或更多显示器。 当您的计算机上连接有三个或更多显示器时,请断开不想使用的显示器。 |
(3) |
编辑 |
选择 [编辑],打开当前“收藏夹”的编辑对话框。 |
(4) |
查看 |
选择 [查看],显示“收藏夹”列表中选定设置的内容。 |
(5) |
删除 |
选择 [删除],删除“收藏夹”列表中的已选设置。 |
(6) |
向上/向下 |
使用向上/向下按钮,上移或下移“收藏夹”列表中的所选设置,将其重新定位。 |
(7) |
在任务托盘上显示图标 |
一经选中,任务栏上将显示“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图标。 如果未选定,任务栏上将不显示该图标。 |
(8) |
根据屏幕分辨率来保存/恢复桌面图标的位置 |
一经选中,当应用收藏夹设置时,将根据切换显示所引起的分辨率更改来保存和恢复图标位置。 基于每项收藏夹设置的显示器分辨率来保存和恢复桌面图标,以免切换显示时图标移位。 在多重显示模式下,图标遵照主及从显示器的某个组合型桌面的分辨率进行保存。 |
使用 [收藏夹] 的编辑对话框 |
序号 |
标题 |
说明 |
(1) |
收藏夹设置的标题 |
用于编辑设置标题。 注︰ 在 [主窗口] 上选择 [查看] 时,您无法编辑此字段。 |
(2) |
显示模式 |
使用此字段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显示模式。 有下列选项: · 单一显示模式: 选择在与计算机相连的单个显示器上显示。 · 复制显示模式: 选择在与计算机相连的两台独立显示器上显示相同图像。 · 多重显示模式: 选择在两个组合型显示器上显示一个桌面。 显示开始菜单的显示器称为 [主显示器];另一个称为 [从显示器]。 注: · 在 [主窗口] 上选择 [编辑] 或 [查看] 后,您无法对此字段做任何更改。 · 只有计算机上连接有两台显示器时,您才能选择 [复制显示] 或 [多重显示]。 · 如果计算机上连有 TV,那么您无法选择 [多重显示模式]。 |
(3) |
主显示器/从显示器 |
“主”和“从”显示器字段允许您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显示器。 注: · 在 [主窗口] 上选择 [编辑] 或 [查看] 后,您无法对此字段做任何更改。 · 只有选择 [多重显示模式] 时才能选择从显示器。 · 如果选择 [复制模式],那么连接至电脑的两台显示器已自动选定,您无法做任何更改。 |
(4) |
从显示器的定位/对齐 |
选择 [多重显示模式] 后,您可以指定从显示器的位置。 注︰ 在 [主窗口] 上选择 [查看] 后,您无法对此字段做任何更改。 |
(5) |
设置 |
您可以查看分辨率和刷新率的可选组合,并选择所需的组合。注: · 分辨率和刷新率的组合依据图形加速器及计算机显示器的功能而定。 · 在 [主窗口] 选择 [查看] 后,您无法对此字段做出任何更改。 · 选择 TV 作为主/从显示器后,标准设置会应用到 TV 分辨率和标准视频设置(例如,S 输出、D1-D4 设置)。 本软件不能改变 TV 设置。 您可以通过 [显示属性] -> [设置] -> [高级] 来访问每个图形加速器的属性,从而确认或更改标准视频设置。 |
注意事项 |
使用“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时,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系统要求 |
使用本软件有下列要求。
系统 |
要求 |
操作系统 |
Microsoft®
Windows Vista(tm) Ultimate ,或 |
硬盘驱动器 |
可用空间至少为 5 MB。 |
硬件 |
安装有 Intel 图形加速器、ATI 图形加速器或 S3 图形加速器的 Fujitsu FMV-BIBLO/Fujitsu FMV-LifeBook/Fujitsu LifeBook |
商标信息 |
Microsoft 和 Windows Vista 是 Microsoft 公司在美国和/或其它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
Fujitsu 显示管理程序 (Fujitsu Display
Manager) 是Fujitsu 有限公司的产品名称。
这里提及的所有其它公司名或产品名称均为各自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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