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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和《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2000]120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科委审查,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这是北京富士通继今年6月连续三年通过国家规划内重点软件企业资格审查后,荣获的又一项殊荣。
北京富士通创立于1992年,由日本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计算机软件工程公司四方合资经营。经过十多年的风雨磨练,目前北京富士通已经云集了众多软件技术精英、具备了科学的软件工程开发体系、形成了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拥有了核心技术产品和稳定而庞大的国内外客户群,已经发展成为著名的软件供应商,在行业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对加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科技部制定并实施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在税收、信贷、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次北京富士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充分体现出北京富士通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终于逐步得以展现。北京富士通也深感竞争的激烈与责任的重大,在未来,北京富士通将一如既往的报答社会、回馈社会并不断推出更新更好的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
北京富士通荣获高新技术企业
新闻ID: 2006-08-01
日期: 2006-08-01
城市: 北京
公司:
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